本网讯 (记者 哈丽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过程中,把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作为“自选动作”,设身处地把自己摆进去,在“动真格”上下功夫,自亮家丑、自曝症结,彻查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化,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今年6月,自治区检察系统启动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由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总负责,成立抽样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了抽样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对开展抽样评估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印发了《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细则》,并从全区检察系统中抽调了149名业务专家和骨干进行了动员培训。
7月下旬到8月初,该院坚持不找反面典型、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以发现问题为主,以执法办案工作为重点,围绕查找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水平、业务能力素质、规范执法情况、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先后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和呼和浩特市检察院2012年以来的工作逐件、逐项展开检查评估。在此过程中,要求被查单位全员回避,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复查组对前两个组的工作进行审核时,允许被查出问题的案件承办人进行说明、辩解,以保证评查意见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