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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在抓好自身深化整改的同时,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加大对各地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推动力度,全区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实现了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推动第二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无缝对接。
一是制定下发意见,总结经验与部署要求相结合。认真回顾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优势等6个方面的经验,并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制定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突出舆论宣传及突出指导实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在切实抓好院机关自身整改落实、推进整章建制的同时,要求盟市、旗县两级院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折不扣做好自选动作,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之间的差距,认真查摆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二是领导深入调研,转变作风与强化指导相结合。确定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基层院,分别帮助指导12个盟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及驻地的保安沼地区院、铁检基层院的教育实践活动。马永胜检察长今年以来赴全区6个盟市8个基层院调研检察工作,深入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在联系点满洲里市院调研期间,详细了解该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并提出:一要按照当地党委要求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要走在当地各机关各部门前列,争创标兵和示范院;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不能走过场;三要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刺刀见红”地直面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四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群众路线。近日,马永胜检察长认真审阅了部分盟市地区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长的对照检查材料,对发现出的一些共性问题,专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是创新自选动作,整改落实与查摆、解决问题相结合。一是开展“3+1”专项行动,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全区部署开展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三个专项工作,以及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打出“3+1”组合拳,认真查找和解决自身队伍建设中突出问题的同时,监督纠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全区各级院以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为突破点,采取调卷排查、实地阅卷排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逐案自查。自治区院开展重点抽查和复查,努力发现问题,并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全区各级院按照自治区院要求,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自行组织开展上查下和下查上评查活动,全面深入检查业务、队伍、管理和保障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院不断修改完善抽样评估方案,将随机抽取1个分市地区院和1个旗县院,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制度机制完善,解决根子上的问题。
四是注重典型引领,强化队伍建设与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相结合。与自治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张章宝“五不工作法”报告会,全区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对待群众情感上要“不疏”,接待群众态度上要“不躁”,办理案件要“不拖”,受理群众来访要“不推”,办理效果要“不偏”的群众工作方法。自治区院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将这种工作方法及其所体现的精神,融入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全区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