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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达茂旗检察院检察室主任潘志荣的文件袋里始终带着一本《民情日记》。这本厚厚的《民情日记》中记满了全旗12个苏木、乡镇农牧民群众的各类诉求,通过民情日记这本“帐’,将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记下来,把了解到的难点带回来,逐件分析、逐步协调、逐项解决,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群众的问题解决了,检察院的工作就做好了。
在这本《民情日记中》记载着乌克镇乌兰忽洞村委村民反映:“别说浇地,就是连最基本的人畜饮水都无法保证,我们都越来越老,挑水也挑不动,挑回来的水盐碱成分太大,对身体也不好。”检察室主任潘志荣将这一条计入了民情日记,回来后潘主任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张培昶检察长着急了,群众的事能解决马上解决,张检出面协调了旗水务局、财政局,派出技术员进行了勘察,在水务局、财政局的帮助下,乌克镇乌兰忽洞村委会的两眼深井打成了,村民喝上了健康的深井水。
在牧区的巡访过程中,《民情日记》记录最多的是牧民群众因草场流转、使用引起的草场纠纷问题,这些问题看起来是小问题,但处理不好,也可能引发大矛盾,影响牧区社会稳定。潘主任总是带着记录的各类纠纷问题积极咨询法院、咨询律师,从法律角度尽量给反映问题的牧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除了记载群众的诉求外,《民情日记》还记载着检察机关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受理的各类案件线索,如潘主任在民情日记中记载了达茂旗百灵庙镇忽吉图嘎查牧民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立案监督线索,经我院督促旗草监局对被破坏草场进行现场勘察取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我院的依法监督下,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移送达茂旗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这本《民情日记》记录了各类群众诉求和案件线索426条,理出了一本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