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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十期

时间:2014-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院开展基层院评查市院工作马永胜检察长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借鉴搞好“自选动作”抽样评估工作

  82,马永胜检察长对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开展评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呼市院开展基层院评查市院公文和法律文书的做法值得借鉴。上级院到基层院热衷于听成绩的汇报,看重点展示,所见所闻都经过精心安排。而被检查者又喜欢得到肯定,受到表扬。长此以往,上级院的指导必然拘泥于表面现象,如蜻蜓点水,提不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意见。基层也满足于领导的肯定,看不到自身的不足。这种检查指导实际成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

  呼市院给我们的启示:一是上查下、下查上,真正形成互动,尊重基层,相信、依靠基层,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同时,上级院放下架子,主动自觉地接受来自基层的批评,益处多多。二是这是根据木桶原理找差距、补短板的科学工作方法,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实现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全区检察机关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搞好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使检察工作进入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

  81,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基层院评查市院行政公文和法律文书现场会,来自全市9个基层院的13名干警利用一天时间,对随机抽取的270余份行政公文和法律文书进行了集中评查,将评查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了评查工作报告。此次评查对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政务、业务行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报:高检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

  送:本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

  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小黑河地区检察院

  编辑:郎显成                                               签发:尹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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