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近日,呼和浩特铁路检察分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检察院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呼铁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院、呼和浩特、包头、集宁、海拉尔、通辽铁检院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重点传达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和活动方案,特别是马永胜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呼铁检察分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分院党组是责任主体,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活动进行组织和实施,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李健检察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区铁检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铁检分院作为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全体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活动形式,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投入到活动中,确保活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他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结合铁检工作实际,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认真查摆和整改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四个方面是互相联系、有机统一的,是开展活动必须把握好的重要遵循。二是要严格教育实践活动的程序步骤。做到学习教育要入脑入心,征求意见要广泛深入,开展批评要触动灵魂,解决问题要聚焦“四风”,建章立制要务实管用。三是要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破除官僚主义,突出为民宗旨,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严格依法办案。要反对形式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抛弃享乐主义,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狠刹奢靡之风,坚持廉洁从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李健检察长要求,开展活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督导组的联系沟通,对重要环节、重点要求等及时联系督导组进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特别是要带头剖析自己,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形成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报:高检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
送:本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
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小黑河地区检察院 |
编辑:郎显成 签发:尹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