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检察改革

请人民检阅丨内蒙古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案件体检”推动“每案必检”落地见效

时间:2026-01-19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字号: | |

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内蒙古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案件体检”推动“每案必检”落地见效

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聚焦《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每案自查”筑牢质量基石,以“每案检查”强化办案水平,以“每案评查”提升监督质效,探索一体推进、多元共治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创新举措,形成一批有益经验和做法,为实现“三年一大变”工作目标贡献实绩。

聚焦新规 以创新机制贯彻要求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三个管理”的实践要求,与时俱进更新管理理念,层层传导强化落实,特别强调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从思想深处根植做实“每案必检”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有序推进“每案必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提升检察管理能力水平。成立由常务副检察长任主任的案件评查委员会。选拔全区业务骨干、员额检察官组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确定160名检察官为全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成员,13个盟市地区检察院组建了本级人才库。

2025年初,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计划》,推进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全面开展,以“业务条线+评查要素”为框架,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形成具体评查计划14项,实现评查对象精准化,评查流程标准化。




“每案必检”的核心在于“有章可循”,关键在于“底数清楚”,保障在于“真实有效”。包头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履职实际,创新推出《包头市检察机关三维二度 e 检通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程》。从“模板筑基”规范源头管理,到“汇总聚力”整合两级力量,再到“核查闭环”确保真实有效,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构建起覆盖市、县(区)两级检察院的案件质量检查体系,以机制刚性确保案件质量“零疏漏”,以精准监督推动司法办案“提质效”。




做实做优“每案必检”需要从机制上明确“何时检、谁来检、检什么”三大核心问题。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作为加强检察业务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制定《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每案必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细化“4类流程”、明确“3个问题”和运用“3种方式”完善“多主体”责任链条,设置“清单化”检查评查标准,确保检查有“标尺”、评查有“依据”,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聚焦模式 以创新举措破解瓶颈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检查案件4.1万件,评查案件2.2万件,由传统专注案件评查逐步转向全面案件检查,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从“体内循环”走向“开放互鉴”。




跨区域交叉评查是落实“每案必检”的一种有益探索,对破解“同体监督”难具有重要意义。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行“重点案件提级评查、跨地区集中交叉评查、各业务条线专项评查、基层院定期检查、反向审视”的多元化案件评查体系。根据呼包同城化协作部署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交叉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检察机关连续两年开展跨区域案件质量交叉互评行动,累计评查“四大检察”“19类案件”共2340余件,通过跨区域合作模式,破解辖区同体监督困境,极大减少自查自纠形式化问题。2026年,将持续开展第三期跨区域互评。




构建“异地联评+双线复查”的立体化评查机制,破解传统评查困境的“破冰之举”。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与扎鲁特旗检察院以“跨区域交叉评查”为切入点,组建“控申+案管”联合专项组,选取27件司法救助案件为评查样本,以异地检察官的客观审视视角挖掘案件潜在问题,实现跨区域互查互纠;对异议案件进行“对方查+条线查”双线复查,通过“横向+纵向”双轨并行保障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聚焦总结 以创新实践提升质效

优秀案件是“教科书”,瑕疵案件是“错题本”,共性问题是“习题册”。全区检察机关从优学差析广通报的视角深化对检查评查的结果运用,切实落实好“每案必检”的后半篇文章。




坚持以实化案件质量管理为目标,强化结果应用实现“闭环管理”,为检察产品把关质检。赤峰市检察机关构建“办案检查-质量评查-反向审视-办案督察”四位一体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中发现的公检法认识分歧、法定情节审查不精准等问题,由业务部门进行个案督办、类案排查,做到“管理”与“办理”并重。同时将评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同步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对履职不当、违纪违法等问题按照规定开展司法责任调查,实现“管案”与“管人”衔接。翁牛特旗检察院作为最高检案管办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积极构建“三全式”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三合式”质量管理机制,坚持开展“龙检先锋·法律文书小讲堂”,鼓励检察人员参与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学习评查经验,改进评查方式,不断提升评查水平。

探索多元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路径,构建精准化质量管控评查范式,切实将“三个管理”的管理责任落到“人”、管理措施落到“案”。全区检察机关在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过程中,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观念,通过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全覆盖、案件检查核查与评查相衔接和各业务条线专项评查有侧重的一体化履职模式,相继部署开展了侦查监督案件专项评查、“诉判不一”案件专项评查、毁林毁草相关案件专项评查等工作,努力取得“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切实成效。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评查刘某某盗窃案》获评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8个典型事例之一,多地围绕落实“每案必检”的经验作法被最高检刊载推介。自治区检察院现已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步配套《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要点指引》《“每案必检”清单》等工作文件,实现了一案一清单,随案入卷,作为诉讼档案必要文书,有力保障“每案必检”在检察履职办案中落地落实。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