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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对潘志荣先进事迹作出批示
时间:2016-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两会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向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书记当面汇报了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潘志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及这一典型的选树情况。王君书记对潘志荣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并于3月5日作出重要批示:潘志荣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扎根边疆,忠实履职,勤勉奉献,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潘志荣同志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生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执着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感召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潘志荣同志为榜样,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不断作出新贡献!

  潘志荣同志现任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派驻满都拉镇口岸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是自治区三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培养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现已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被人社部和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