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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民广播电台】《把心交给草原》系列报道第三篇:边疆检察的蒙汉通
时间:2016-03-17  作者:付丽 赵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核心提示:在他的带动下,院里的年轻干警也开始自学蒙语,达茂旗检察院还被确定为自治区检察机关蒙文蒙语诉讼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潘志荣作为一个汉族干部,专门去学蒙语,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为少数民族权利义务的保障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三十年如一日学思不止,集两语于一身实践不停”。系列报道《把心交给草原》今天请听第三篇《边疆检察的蒙汉通》,由本台记者付丽、赵敏采写。 

    第一次见到潘志荣,是在一起盗窃案的庭审中。法庭上,作为公诉人的他全程使用蒙语进行讯问、举证,让三名蒙古族被告人没有理解和交流障碍,很快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牧民的汉语都不太好,所以很高兴能有蒙语法庭为我们牧民服务,对使用的语言都十分了解和清楚,这对我们牧民来说有很大的帮助。” 

    潘志荣是汉族,所学专业是牧业机械化。规范的法律专业蒙语是他翻着《蒙汉词典》一个词一个词学来的。 

  

    达茂旗蒙古族群众较多,汉语表达能力不是很好,从事检察工作后,潘志荣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熟练地运用蒙文蒙语同蒙古族兄弟释法说理。 

    潘志荣:“寻访当中,跟牧民沟通有些民俗有时候我就理解不了,所以我感觉到如果做基层工作,你必须(加强)对蒙语这块的知识学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借来《蒙汉词典》,刻苦研读,虚心请教。 

    办公楼里的灯总是他的那一盏亮得最早,熄的最晚。翻字典,背词根,学发音,练口语,潘志荣愣是从一个“汉鸭子”成长为自治区检察系统蒙文蒙语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从一名检察业务门外汉成长为达茂旗检察院蒙语诉讼主要业务骨干,成为“蒙汉兼通”的检察工作行家里手。如今,在达茂旗检察院,所有双语检察人员都需经过他的培训后才能上岗。 

    达茂旗检察院公诉科佟高娃:“我们虽然是蒙古族,但是法庭上的一些法律术语还有法律文书的攥写都不如潘志荣。他虽然是汉族,但是他对于这个方面他有多年的刻苦学习和工作经验,他积累的一些东西特别精炼,特别专业,我们平时都跟他学习。” 

    韩来福是达茂旗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中他经常和潘志荣打交道,生活中也是潘志荣的好朋友。潘志荣经常和他说,牧民群众需要蒙语、达茂旗的政法工作也需要蒙语,维护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才能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韩来福:“在体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诉权方面,多次给我们提出了要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诉讼权利,使我们在刑事诉讼中执法更加准确,更加体现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方面,给我们提了很好的建议。以至于我们在之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都时刻能记起老潘给我们在这方面的提示。” 

    “三十年如一日学思不止,集两语于一身实践不停”,这是潘志荣的真实写照,也是同行们对他的钦佩和赞誉。

   在潘志荣看来,蒙语是促进蒙汉民族团结的纽带和服务广大牧民群众的工具,学好、用好蒙语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他的翻译使达茂旗检察院人代会工作报告的蒙文版精准无误;他的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成为通向牧民心底的连心桥;他写给参选人员和选民的一封蒙汉双语信在服务“两委”换届中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在他的带动下,院里的年轻干警也开始自学蒙语,达茂旗检察院还被确定为自治区检察机关蒙文蒙语诉讼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达茂旗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旗长苏德:“达茂旗是我们包头地区唯一的一个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多民族聚集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潘志荣作为一个汉族干部,专门去学蒙语,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为少数民族权利义务的保障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他通过办少数民族的案件,(让)少数民族对我们党的信任度提高,是对我们地区的民族工作做的贡献。” 

  

      来源:包头人民广播电台《包头综合广播》201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