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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民广播电台】《把心交给草原》系列报道第一篇:草原上的正义守望者
时间:2016-03-17  作者:付丽 赵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核心提示:(音止) 为查清案情,潘志荣冒着酷暑,深入案发地挨家挨户走访,历时一个多月,最终查清,王某以普通葵花籽冒充葵花种子卖给乌克乡农民,销售金额达16万元。 

    潘志荣:“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官,必须要实实在在的做人,让老百姓看到你是一个公平正义的检察官。” 

    苏德:“作为一个汉族干部,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为少数民族权利义务的保障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每个案件的处理上非常公正公平,对这个地区特别是我们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上做出了很大贡献。” 

    潘志荣,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派驻满都拉镇口岸检察室主任兼石宝镇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工作三十年来,他扎根祖国北疆草原,竭智尽忠,严谨履职,与少数民族兄弟和衷共济,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的殷切希望。从今天起,本台推出系列报道《把心交给草原》。 

    今天请听第一篇《草原上的正义守望者》。由本台记者付丽、赵敏采写。 

    身高一米七一,体重不到120斤,清瘦的脸上一说话就露出和蔼的笑容,这样的形象很难让人与铁面检察官联系在一起,但和他一起共过事儿的人都说,“潘志荣是个不讲情面的人。” 

    20146月,乌克忽洞镇一名牧民告诉潘志荣,自己并没有投保险,但保险领取单上却有他的名字。经过一番仔细调查,潘志荣发现乌克忽洞镇司法所所长王某,在担任乌克忽洞镇二里半村委会、大毛忽洞村委包片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冒用村民的户名投保内蒙古政策性种植业保险,骗取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理赔款1.4万元。王某和老潘相识,平时称老潘“二姐夫”,他托了不少人来说情,可潘志荣知道,人情再重重不过法律,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分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 

    潘志荣:“我办我的案,不能走人情。检察官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惩罚犯罪,这是我的工作,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检察官就是铁面无私的。” 

  

    最终,王某等人被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个优秀的检察官,除了业务过硬外,更重要的是心里揣着百姓。 

    20047月,潘志荣注意到媒体刊载了一起销售假冒葵花种子的案件,工商部门对涉案人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身为侦查监督科科长的潘志荣以敏锐的职业直觉,认为售假者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回想起老潘当时立场坚定的话语,潘志荣的同事王春霞至今记忆犹新。 

    王春霞:“他说涉及老百姓利益的就耽误不得,这个种子一旦下地以后发不了芽对农民来说 一年的收成可能就没了。” 

    为查清案情,潘志荣冒着酷暑,深入案发地挨家挨户走访,历时一个多月,最终查清,王某以普通葵花籽冒充葵花种子卖给乌克乡农民,销售金额达16万元。 

    “我记得那会拿着B5纸下去登记,腾了一厚本,我和潘科长又下去拿上腾好的逐户让签字按手印,后来在我们详细统计完以后是销售金额达14万斤以上。” 

    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 

    认真,较真儿是潘志荣被大家公认的特点,时任达茂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张建忠甚至认为,对待证据老潘有点“吹毛求疵”,两人曾经因为证据问题争得面红耳赤。 

    张建忠:“他所办理的几百起刑事案件,无论是大到暴力杀人案件,小到一些刚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些简单的盗窃案件,是潘志荣经手的案件都是做到最完美为标准。” 

    2007810号,百灵庙镇白云路某批发部的老板报案,称门市部遭抢劫,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达茂旗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博:“嫌疑人表面看也很正常,他抢了一些食品。案子比较简单,很快就调查落实清楚了,就是一个入室抢劫,我们把案卷整理材料整理好就报检察院了。” 

    接到公安局送来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潘志荣没有直接建议批准逮捕,而是反复的收集证据、询问相关证人。他觉得这个案件存在一个疑点:抢劫的地方选择在门市部,但为什么目标并不是钱财,而是拿起东西就吃,犯罪嫌疑人作案行为不符合抢劫的正常形态。 

    潘志荣:“逮捕案件必须细致认真的审查,放过一个微小的细节,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于是潘志荣建议公安机关并和该案侦查人员一同去呼市给李某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证明此人属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在审案的时候,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复核被害人,相关的证人,特别是直接证人,都要复核一下,这个案子办完我也就心里放心了,好像是办成铁案了。因为你对一个人批准逮捕,决定一生的前途。” 

    于丑恶,他是剑;于正义,他是火;于迷失,他是灯。 

    三十年来,潘志荣先后在刑事检察、监所检察、反渎职侵权、检察室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他从没有怨言,干起工作来即便明知前路艰难也义无反顾。他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劳动模范;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先进工作者。 

达茂旗旗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政府副旗长苏德:“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跟小潘这种同志的工作作风学习,真正把三严三实落实到工作当中,生活当中。” 

  

     来源:包头人民广播电台《包头综合广播》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