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抓住队伍、规范化、信息化三个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启动年”、“推进年”和“提高年”活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拓展。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争先创优、忘我工作蔚然成风,涌现出了潘志荣、韩丽春、孟志春、贺希格、贾岐忠、张承英、王海萍等一批全国、全区先进典型,全区251个(次)先进集体、503名(次)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的表彰。特别是继张章宝之后,又发现、培养和推出了潘志荣这个全国全区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
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加强院党组建设和下级院班子建设的意见,各级院领导干部带头讲大局、讲清廉、讲实干,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全面落实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累计招录补员1232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到83.3%;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自治区检察院和分市院共组织培训971期54813人次;组织开展了11个业务门类21次业务竞赛和实战演练,探索形成了“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的岗位实战练兵模式,在全国各类业务竞赛中有15人获得表彰奖励。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带出了铁的队伍。
2016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在呼和浩特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潘志荣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4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赛罕区检察院考察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2013年2月4日,全区检察长会议召开。会议提出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检察信息化建设启动年”“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
2016年4月28日,办公室支部以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形式,组织集体学习。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并带头谈体会、谈收获。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检察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争先创优、忘我工作蔚然成风,涌现出了潘志荣、韩丽春、孟志春、贺希格、贾岐忠、张承英、王海萍等一批全国、全区先进典型。
2015年6月9日,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技能实训班开班。来自各盟市、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40名培训人员和14名观摩人员参加开班仪式。
2016年2月19日,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的“突出典型示范 加强警示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全区18个特色做法和经验展示单位之一参加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展。
乌海市检察院以革命圣地“红色宣讲”启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