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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时间:2016-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快速发展、高度融合的时代,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更加重视运用社会资源,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高度互信。着力深化检务公开特别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快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着力强化检察新闻宣传,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巩固发展传统宣传阵地,培育壮大“两微一端”、自媒体等新兴媒体,抓紧建立以我为主、多点布局、内外互动、集中发声的检察新闻宣传体系,切实做到正面宣传更积极、政策解读更深入、舆论引导更有效。推行涉检网络舆情监测专人负责、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重大涉检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着力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打造登门拜访、寄送材料等传统方式与网络、短信、微信等现代手段一体运行的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健全接受其他政法机关制约机制,完善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作用的制度体系,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努力赢得更多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