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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为内蒙古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保驾护航
时间:2017-08-0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兴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韩彧一行在乌兰浩特市监管场所检查指导

 

  为维护刑事执行监管场所秩序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迎接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8月7日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韩彧、副检察长胡景文一行深入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监管场所进行了安全防范检查。 

  此前,副检察长胡景文对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县和科右中旗监管场所进行了安全防范检查。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监管场所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通过对全盟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查,说明监管安全领域还存在漏洞和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安全,堵塞监管漏洞,维护好监管秩序,实现全盟刑事执行领域无脱逃、无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发生,韩彧检察长和胡景文副检察长分别与各院领导、派驻检察干警、监管部门和监管场所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刑事执行领域的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事关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迎庆活动、事关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体干警要时刻绷紧维护安全稳定这根弦,全力维护刑事执行监管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加强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教育,提醒监管人员时刻注意安全防范,不能产生麻痹大意思想,认真吸取近年来刑事执行领域系列监管安全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确保打针、用药方式安全,采购备齐夏季药品,加大对中暑流感等易发高发病的防治。三是加大对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部位的检查监督,加大对监室、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卫生管理力度,加大对违禁品、危险品及牢头狱霸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和排查的问题立知立改,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法律监督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四是严格执行派驻检察室的各项规定,保证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的在岗时间,在迎接内蒙古成立七十周年的庆祝活动期间每天有人在岗,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填写检察日志。促进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有效防范和遏制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刑事执行监管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