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通过督察、纠错、教育等措施,切实履职尽责。
全面开展督察。采取定期督察、不定时检查、专项督察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阶段督察,督促业务部门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对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做到查摆问题客观,整改落实到位。
纠正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四风”整治工作紧密衔接起来,在全院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自查工作,着力纠正干警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突出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