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常韧副检察长一行赴乌兰察布市院调研
高检院张常韧副检察长作重要指示
马永胜检察长汇报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带队赴内蒙古自治区,对该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张常韧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立行立改,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活动开局良好。
张常韧指出,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带有普遍性、顽固性,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专项整治工作的教育学习,一要紧密结合实际,带着问题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提高规范的自觉性,形成内生动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减少不规范的存量,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三要注重举一反三,抓好典型宣传、正面引导,通过扎实开展、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最终使广大干警养成严、细、精、实等良好的司法执法习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张常韧强调,要把学习教育、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章立制贯穿专项工作始终。要通过专项工作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树立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并使干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业务工作,推动队伍建设,推动作风转变。要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平台,把专项整治与检务公开、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推动检察改革顺利进行。
在内蒙古期间,张常韧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举行了工作会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陪同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