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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职责:    

      ①.承担院机关检察业务保障服务工作。 

      ②.承担综合政务事务保障服务工作。 

  ③.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物业、车辆调度等工作。 

  ④.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内设节能办)、资产管理科、财务科、物资保障科、检务保障科、人力资源科六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43.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5.96万元,增长5.19%,变动原因:一部分为财政追加的“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中的劳务外包人员经费63万元,一部分为财政追加的事业人员经费32.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24.74万元、事业单位养老2.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7万元及住房公积金4.91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43.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5.96万元,增长5.19%,变动原因:一部分为财政追加的“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中的劳务外包人员经费63万元,一部分为财政追加的事业人员经费32.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24.74万元、事业单位养老2.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7万元及住房公积金4.91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943.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43.4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943.4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440.41万元,增长286.3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相比项目支出的增幅100%,2021年以前单位全部为基本支出。2021年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内机编办发〔2020〕165号)文件的批复,单位职责职能更加完善,2021年将自治区检察院机关运转发生的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完成;二是因为事业人员聘岗晋级增加人员经费。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94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41万元,占100.00%。 

  1:收入决算图                      单位:万元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41万元,占27.50%;项目支出1,409.00万元,占72.50% 。 

  2:支出决算图                      单位:万元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43.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943.4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440.41万元,增长286.3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相比项目支出的增幅100%,2021年以前单位全部为基本支出,根据单位职责职能的完善,2021年将自治区检察院机关部分运转发生的经费调整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完成;二是因为事业人员聘岗晋级增加人员经费。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41万元,占27.50%;项目支出1,409.00万元,占72.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5.96万元,增长5.19%,变动原因:一部分为增加项目经费63万元,一部分为增加人员经费32.96万元。 

  (一)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1718.84万元,决算支出180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63万元,增加人员经费24.7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事业单位退休(项)年初预算2.31万元,决算支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41.82万元,决算支出4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增加经费1.42万元。 

  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20.91万元 ,决算支出2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核定职业年金后,增加经费0.71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19.01万元,决算支出2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核定医疗保险后,增加经费1.11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类)年初预算11.99万元,决算支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核定公务员医疗后,增加经费0.0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32.58万元,决算支出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按照文件核定缴费基数后,增加经费4.91万元。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37万元、津贴补贴101.94万元、绩效工资118.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7万元,住房公积金37.49万元、退休费2.31万元,较上年增加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人员聘岗晋级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5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16.35万元、工会经费5.43万元和职工福利费6.79万元 ,较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提取数较上年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本年无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为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辆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00批次,共接待0.0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00批次,共接待0.0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实施项目1个,完成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409.00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409.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6.44万元,比2020年增加876.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2021年按照单位职责职能划分,承担院机关运转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考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比2020年增加0.0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20年增加0.00台。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组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力保障检察院机关办公楼的正常运转,保障机关设备的运行,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为检察业务做好保障服务。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1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自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执行数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保障设备的运行情况,提高服务职能。本年度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和实施中不存在问题,项目的内容是保障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必要支出。按照正常发生支付经费。持续做好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工作,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履行职能,为检察业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单位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46.00 

1409.00 

1409.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46.00 

1409.00 

1409.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机关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各类设备运行正常运转。 

全年强化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保障业务用房及设备的运行,提高服务职能,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 

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经费支出数完成率 

正向 

大于 

80 

100 

% 

10 

10 

经费为保障机关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各类设备运行正常运转所必要发生的支出 

质量指标 

保障水电暖燃气费等正常运行 

正向 

大于 

90 

90 

% 

10 

10 

及时缴纳各项费用,保证设备运行。今后定期检查各项设备设施,使其正常运行。 

保障业务用房正常运转 

定性 

  

好坏 

 

  

10 

10 

保障机关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今后,加强业务用房的日常维护。 

时效指标 

业务用房维修时效性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小时 

10 

9 

及时维修维护房屋,改善办公环境。今后,及时处理维修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成本指标 

节约水电暖等成本 

正向 

大于 

5 

4.5 

% 

10 

10 

保证机关用房及设备的正常运转,节约水电暖等运行成本。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运行维护完成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完成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生态效益指标 

按照节能减排降低成本 

正向 

大于 

80 

90 

% 

10 

9 

积极宣传节能减排,节约水电暖等资料的使用,减低成本。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用房可持续使用 

定性 

  

好坏 

 

  

10 

10 

保障业务用房的持续使用,及时缴纳水电费、取暖费,督促检查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使用业务用房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0 

100 

% 

10 

9 

干警对使用办公用房比较满意,对维护用房设备的维修及时性比较满意。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评价报告只涉及一个项目,我单位2021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执行数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保障设备的运行情况,提高服务职能。本年度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持续做好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工作,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履行职能,为检察业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格格托娅    联系电话:0471-4598268 

    附件: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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