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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12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服务机关、服务干警为宗旨,全面履行检察业务后勤保障的工作职能。 

  (二)单位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院机关检察业务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综合政务事务保障服务工作。 

  3)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物业、车辆调度等工作 

  4)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截止202012月末单位核定编制数40人,全部为事业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6人,退休人员3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 、行政科、物业科、车管科、财务科、节能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1847.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70.49万元,增加 287.33%,增加部分主要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机关部分保障运转类的经费1346万元调整本单位。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1847.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70.49万元,增加287.33%,增加部分主要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机关部分保障运转类的经费1346万元调整本单位。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184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7.4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184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45万元,人员类项目支出 472.88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8.57万元占比27.15%,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346万元,占比72.85%,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 1346万元。主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水、电、取暖、物业等日常维修。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7.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718.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5.5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保障服务支出、综合政务事务保障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计提基数和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主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6万元,上年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9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14.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42万元,主要为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主要为保障机关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转及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转。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  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72.85%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8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格格托娅    联系电话:0471- 4628215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项目支出绩效表1 

  政府采购预算表1张。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x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x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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