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0.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550.5万元,其中货物类 4746.5万元,服务类684万元,工程类12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8.5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08亿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面积21193.48平方米3679.71万元;共有车辆33辆1149.91万元;其中:车辆分别为: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用于:经公车办核定的我院检察长(副省级)公务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实物保障用车,用于主要领导干部公务出行用车;机要通信用车4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要、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公务等出行用车;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公务等出行用车;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一线办案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主要用于:办案应急指挥、应急检验、应急监测、应急检测以及押解犯人等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急需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主要包含新楼弱电项目设备、视频会议室设备、融媒体采编设备。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公开绩效目标1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90.91%。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786万元(含涉密项目),占项目支出预算收入的52.3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术楠 联系电话:0471-4628305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