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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记功的决定

时间:2015-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对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

创新创优项目记功的决定

内检发政字〔201545

 

2014年初,自治区院党组提出“创新创优工作法”,在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各项工作(业务)条线中部署开展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各盟市地区院、基层检察和自治区院各部门迅速启动,积极争创,形成了以争创促工作,以争创促改革,以争创促进取,以争创改作风的良好氛围。

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激发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创新创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自治区院党组决定,为“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新媒体团队建设为依托,内蒙古检察微品牌展现阳光检务新魅力”等2个项目记集体三等功,对“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等3个项目给予集体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奋发有为、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开展创新创优,促进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受表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5225

 

 

 

 

     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受表彰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2个)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创新创优项目: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新媒体团队建设为依托,内蒙古检察微品牌展现阳光检务新魅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创新创优项目:延伸监督触角、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刑事侦查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集体嘉奖(3个)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创优项目: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创新创优项目:创新办案机制模式,推动查办大要案件工作在“反腐”新常态下有新作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创新创优项目:突破难题补短板、创新机制增亮点,以案件质量评查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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