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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宏光决定逮捕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徐宏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宏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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