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 | 支持IPv6网络 |
2018年2月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赵锦(副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锦利用其担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长、旗委书记、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锦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