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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检察部

时间:2019-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主任、员额检察官:孙璐怡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美兰

员额检察官:塔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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