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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旗检察院聘请八名公益损害联络员 助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时间:2018-10-19  作者:张苡蔓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快土右旗公益诉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共同关注公益诉讼的立体化格局,10月16日下午,土右旗检察院举行公益损害联络员聘任仪式,并向8名联络员发放聘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包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业务指导组成员、土右旗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干警及各乡镇受聘的公益损害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民事行政检察部介绍了公益损害联络员选聘的背景和意义及土右旗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联络员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聘请的8名联络员涵盖全旗各个乡镇,普遍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受聘的联络员纷纷表示,会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发挥联络员“身在一线、眼处前言”的优势,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美好土右做出贡献。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也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希望土右旗检察院立足职能,紧扣“公益”核心切实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会议最后,土右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健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事业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职责,开展公益诉讼,也是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做好公益损害联络员: 

  一是要牢记职责使命,切实扛起担当。公益诉讼工作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诸多领域,关乎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更是一个特殊岗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真正明白职责所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树立我为公益服务的思想,立足职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紧扣“公益”核心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要主动收集线索,及时举报反映。联络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大家要重点关注、主动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破坏等方面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通过举报电话、微信平台等方式提供线索。 

  三要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交流渠道。不定期组织全员开展交流学习,分享经验成果,探索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新方法。建立微信交流群,对于在收集线索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大家反映,集思广益,用最管用、最有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