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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3村民参与毁林到复植林地2000亩 草高吐嘎查五年之变
时间:2018-09-04  作者:沈静芳 张志华 佟美麒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五年前,全村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毁林;五年后,一屯子的老少爷们许诺“要把毁坏的林地重新补植,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细数5年草高吐嘎查的改变,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检察机关开展的“1+N”一站式联动办案治理行动。 

  草高吐嘎查共有100余户村民。2008年左右,嘎查争取到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等治理工程,集体栽种树木后承包给村民管理。2010年至2011年,个别村民见承包林地内树林长势不好,便将树木损毁,种植农作物,其他村民见“毁林种地”有利可图且无人制止,竞相效仿。 

  2016年,该院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走访调查中发现大量堆积如山的树根、树干,疑似村民“非法砍伐林木”所留,遂向森林公安及反渎职侵权部门分别移送线索。 

  经查,被毁林地共计2000余亩,该嘎查70余户村民参与毁林,占到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森林公安和检察院立案侦查30余人。村民们急了,“我们毁得是自家承包林地,没犯法,不应该受处罚”。 

  面对村民的情绪对立,该院决定采取“1+N”一站式联动办案治理模式,即以第一个办理案件的部门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内联系相关部门,实行治理动态跟踪治理递进制——该补救的补救、能化解的化解、当整治的整治;对外联系各职能单位及社会组织,整合职能资源,为检察环节开展社会治理提供点对点支持。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坚持随案拟定社会治理方案,因案而异、灵活施策、一站对接、多点联运,实现大案大治理、小案小治理。 

  该院在侦查取证中对每一个涉案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人施策,运用询问引导、讯问质证等方法开展“点对点”普法教育。本着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对确有悔改表现的人向侦查部门发出了《不提请逮捕建议书》,使得该屯30余名已经涉罪的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使涉法群众在开春之季没有影响耕种。 

  此外,该院紧盯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理念教育及行为规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不利因素,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机制已得到完善,村级护林网络已经建成,相关人员也在点对点普法和后续整改中,逐渐认识到不规范和懈怠履职的危害。 

  秋意渐浓,复植的2000余亩林地吐露着芬芳。检察机关的“第一治理责任部门”行动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们在案发两年后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跟进监督《检察建议》,另组织全镇嘎查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倾听了一堂法治教育宣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