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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落实判决执行情况 “修复式”公益诉讼补植复绿见实效
时间:2018-05-15  作者:张苡蔓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土右旗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安排部署,全方位、多层次打造“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交流,凝聚共识,落实对公益诉讼案件后续整改情况的监督,有效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认识。 

  近日,土右旗检察院联合土右旗林业局对2016年审查起诉的土右旗检察院诉土右旗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查验。2017年6月14日,九原区人民法院(2016)内0207行初72号行政判决书支持了土右旗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土右旗林业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破坏林地相关当事人恢复植被,维护黄河沿岸的生态环境。经过实地查验了解到,截至目前本案相关当事人破坏的护岸林地47.4亩及宜林荒地44.94亩已全部易地补种,有效维护和改善了黄河沿岸的地貌及生态环境平衡,起到了法治效果与生态效果的双促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守护生态环境的进程中,少不了公益诉讼保驾护航。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不是目的,重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通过补种复绿等措施来呵护生态环境。今后工作中,土右旗检察院将继续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期盼,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切实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