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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23年4月21日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50万元以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装修装饰、临时抢修等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ZS-QCJC-H-2023-3008)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第一包:工程施工
(1)标包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50万元以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装修装饰、临时抢修等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第一包:工程施工
(2)标包编号:ZS-QCJC-H-2023-3008/01
(3)成交供应商名称: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成交价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率报价,按此标准下浮14%
(5)项目负责人:马宝柱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工程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
(10)结算及付款方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要求。
2、第二包:工程造价
(1)标包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50万元以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装修装饰、临时抢修等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第二包:工程造价
(2)标包编号:ZS-QCJC-H-2023-3008/02
(3)成交供应商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成交价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内工建协[2022] 35号),按此标准下浮20%
(5)项目负责人:石成光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及行业最新标准。
(8)结算及付款方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要求。
3、第三包:工程监理
(1)标包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50万元以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装修装饰、临时抢修等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第三包:工程监理
(2)标包编号:ZS-QCJC-H-2023-3008/03
(3)成交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和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成交价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6号)计费标准,按此标准下浮20%
(5)项目负责人:侯忠华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结算及付款方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4日
如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联系人:张婧
电话:0471-4628308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张晓宇 李驰
电话:0471-5223622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