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工具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S-QCJC-H-2021-3006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16.96万元
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首次交付,1个月内确保上线运行。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内容
采购案件质量评价综合排名系统及全国检察机关核心业务数据排名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供应商磋商时必须在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30分;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3、磋商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30分;
4、磋商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5.特别说明
(1)在采购活动期间,参会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正常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
(2)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0471-4628308
2、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高星冰、李驰
电话:0471-5223622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工具采购项目: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biddingBulletin/2021-09-17/272011.htm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09-17/5689378.html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