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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方案内容调整
变更内容:
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
1 |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1辆 |
车辆配置要求 发动机形式:涡轮增压。 √发动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60KW。 √变速箱:自动 悬架系统:独立悬挂 驱动方式:全时四驱 车长:≧5000mm 车宽:≧1900mm 车高:≧1700mm 轴距:≧2800mm 驻车制动方式:电子驻车。 转向助力:电子助力。 驾驶模式切换:≧4种。 油箱:≧50L。 轮胎:≧235/55 R20。 √排量:≤2.4 √综合油耗(L/100km,工信部数据):≤12。 √排放标准:国VI。 行李箱容积:≧200L。 油箱容量:≧400L 外后视镜:电动折叠后视镜,带加热除霜功能。 空调:自动空调。 车体结构:载式车身。 √燃油类型:汽油。 整备质量:≧2060kg。 |
2 |
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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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改装(包括后排座椅拆卸、配合警灯改装等工作) |
3 |
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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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包含车辆购置税 |
备注: 1.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中划“√”的表示此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2.一般性技术参数负偏离的,评审时按评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3.提供证明相关配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如技术白皮书、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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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6:00:00 变更为2021年07月13日 09:30:00
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00:00
递交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00:00
递交文件结束时间:2021年07月01日 17:00:00 变更为2021年07月12日 17: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婧,联系电话:0471-46013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