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桌椅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桌椅采购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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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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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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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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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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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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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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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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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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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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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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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在评标时审查,具体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6月 25日至2021年7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开户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07月05日下午17: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下午15:3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婧,联系电话:0471-4628308
附件:10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