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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用法治守护校园安全
时间:2018-04-17  作者:沈静芳 吴咏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面对校园欺凌,同学们知道怎么做才能远离校园欺凌的伤害吗?”新颖生动的课件、丰富充实的故事、亲切幽默的语言吸引着学生们的目光,阵阵掌声和欢笑声回荡在校园内。 

  4月13日,内蒙古通辽市检察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走进通辽实验中学,旨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本次巡讲以防范校园欺凌以主题,为通辽实验中学1800余名师生带去了一场异彩纷呈的法治盛宴。此次巡讲规模在全市范围内尚属首例。 

  “校园欺凌,不是一个‘过分的玩笑’,已经成为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宣讲会上,内蒙古优秀巡讲员、科尔沁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姜美男以校园欺凌产生原因和如何应对为切入点,通过PPT展示、播放小视频、问答等形式,根据学生们的心理特点,以生动活泼的语言,结合具体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办法,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拒绝不良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宣讲员还不时的与同学们互动交流,针对讲解的内容进行提问,同学们纷纷踊跃发言,回答朴实真诚,道出了孩子们的心声,现场频频传出热烈掌声。 

  “检察官姐姐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特殊的教育课,让我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教会了我们在遇到被欺凌时,既不能畏畏缩缩,任由欺凌,也不能硬拼,而要用适当的自卫予以反击,还要及时告诉学校和老师。”一名高二的学生说。 

  宣讲结束后,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少年强则国强,要把法治的种子撒在每个孩子的心田。”他表示,“法治进校园”是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牵手教育部门,搭建检校共建平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既是“护法卫士”,又是“普法先锋”,希望与学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抵制违法犯罪侵害的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让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茁壮的成长,让法治也成为人生的一堂必修课。 

  通辽市教育局局长高娃坦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是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是护航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坚强法治保障。她表示,教育部门将与检察机关携手努力,持之以恒地开展此项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从小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构建法律思维,切实提高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