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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检察院:不捕训诫,对涉罪未成年人实现精准帮教
时间:2019-08-12  作者:胡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法润青春 守护成长 

  继2019年二月未检基地启用以来,利用多功能宣告室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宣告训诫帮教已逾8人,值班律师就认罪认罚案件签署意见40余份,效果显著。 

  2019年8月9日上午,临河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未成年人小萌(化名,17周岁)开展了不捕训诫和帮教,同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本次会议由检察一部副主任主持,同时邀请了公安机关承办人、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援助律师参加了会议,面对面进行思想交流、训诫教育和谈心谈话。 

  2、案件回放 

  2019年6月,小萌跟随小丽(单独作案4起)到临河区金川大厦一手机柜台盗窃2部苹果手机。小萌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案发后,小萌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所盗窃的手机被依法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3、宣告训诫 

  “小萌,今天检察院决定对你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你不需要对你的行为承担责任,而是考虑你是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小萌宣读了《训诫词》,阐明审查查明事实,指明小萌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告诫小萌认真反思,严守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则简要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因由,告诫小萌以此事为诫。法律援助律师强调小萌要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要改过自新。 

  4、真诚悔过 

  “因为交友不慎,法治观念淡薄,导致今天的结果,我现在后悔莫及。以后要努力学习,自食其力,保证再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在训诫会上,小萌声泪俱下如是悔过。通过“一对一”“心贴心”式的交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说理感化和敲响警钟,促使其真诚悔过。 

  5、亲职教育 

  小萌母亲:“感谢检察院给我女儿这次机会,今后一定严加管教,引导孩子走正路。”针对家长疏于日常管教问题,对小萌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责令其加强对小萌的管教,配合考察机关一起做好后续的帮教矫治工作。 

  6、助力小萌未来发展 

  临河区检察院充分调动法定代理人、律师、学校等各方帮教力量,多驱保障训诫质量,将在后续继续对小萌进行跟踪帮教。我们相信,给那些迷失的孩子一个机会,他们同样会回报我们一个破茧成蝶的惊喜,我们期待他们成功蜕变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