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巡视检察工作的意见》,结合《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要点》中提出的要求,在连续两个季度中对临河区公安局看守所进行了不定期的巡查,特别针对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在押人员的伙食没有得到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的要求。
在确保在押人员食物安全、卫生的基础上,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有利于在押人员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和谐气氛,结合本地区物价水平,临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之规定,对临河区公安局看守所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临河区公安局尽快重新核定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与协调,以保证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