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今年达茂旗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达茂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达茂旗检察院检察长指派,检察官潘志荣、王春霞出席法庭履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职责。
据悉,达茂联合旗满都拉镇塔拉赛罕嘎查6户牧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采用逐年套耕的方式,非法开垦草原,致使292.327亩天然草场遭受破坏,2018年2月14日达茂旗检察院向被告达茂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发出后,被告未及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牧民们仍然继续非法占用草原种植农作物,致使草原植被及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诉讼代理人围绕达茂旗草原监督的管理局是否已完全履行监管职责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中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进行了阐释,强调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此维护国家和社会和公共利益。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希望通过此案能够使相关部门警醒,促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