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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发检察建议维护在押人员健康权
时间:2018-11-07  作者:刘丽丽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积极作为、及时监督,建议看守所对一名患严重疾病罪犯申请变更刑罚执行方式,确保在押人员得到更好的治疗,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罪犯佟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9月29日被霍林郭勒市法院判处拘役一个半月,并于当日被送至霍林郭勒市看守所服刑。10月19日,驻所医生发现佟某某周身黄染,右上腹部不适,遂送其出所至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为乙型病毒性肝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佟某某随后转至通辽市医院治疗,经通辽市医院诊断为急性乙型病毒性肝炎。驻所检察人员经审查,认为佟某某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建议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向通辽市公安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目前,佟某某已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出所后得到了及时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