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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为银行挽回损失
时间:2018-07-03  作者:王帅迪 王忠伟 董彦洁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银行挽回了损失,以往遇到类似的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刑法处罚,可是银行方面的损失一点都没减少,这次因为检察院的协调,我们的损失为零。”近日,某银行负责人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这样说道。

  事情要从一起案件说起。任某因利益所驱,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再将套现资金用于投资,虽然在此期间并没有用于奢侈消费,但由于投资不当,全额损失,导致最终他无力还款。5月13日,任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请批准逮捕。

  科尔沁区检察院在认定任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况下,积极协调银行和任某亲属双方之间进行沟通协商。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案件的特点,经主管检察长批准,找到犯罪嫌疑人家属,告知归还欠款后,可以从轻处罚。银行方面也表示希望通过检察官的协调尽快追回任某所欠银行欠款,为银行挽回损失,并表示愿意在任某亲属还款之后出具谅解书。

  最终,任某亲属表示积极归还任某所欠银行全部款项,银行开具对任某的谅解书。考虑到任某系初犯,且能如实供述案件全部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案件证据均已固定,且任某亲属积极归还欠款。该院根据相关条例和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对任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银行及时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