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开拓精准监督为引领,以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室为依托,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模式,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类案件的监督,藉此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基层民行检察工作重心的改变,理念滞后、案源匮乏、监督不力等瓶颈问题成为制约民行工作发展的大难。如何补短板、破瓶颈,使制约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进而推动基层民行有效监督、精准监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更好地保障民众合法权益,海勃湾区检察院敢于创新,迎难而上,积极借力,依托海勃湾区检察院在乌海市检察机关设立的首个驻公安机关派出所检察室,启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即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延伸,一改过去“坐堂等案”的老套路,将主动性、创造性融合在民行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实践中,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类案件的监督工作。
近日,分管副检察长张宝山带领民行科全体干警,会同海勃湾区检察院驻所的两名检察官,利用一天时间,到派出所检察室,通过登录警务平台查看公安机关所办理的治安管理处罚类案件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方式等是否违法。此次通过借力警务平台,共查阅查辖区内6个派出所各类行政案件30件,对派出所办案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文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10次,实现了对民行检察监督案件的“精准监督”。这一做法是海勃湾区检察院在全市基层民行的又一率先之举。
今后,海勃湾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将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借力警务平台,积极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类案件的监督,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推动此项工作有效监督、精准监督,切实推进,以期使民行监检察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