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了全区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参加的视频培训会。全区共有3500余人接受了本次培训,兴安盟科右前旗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应邀派员到前旗国土资源局参会。本次培训国土资源厅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进行专题辅导。
培训会上,郑锦春副检察长以《检察机关提起国土类行政公益诉讼的几个问题》为题目。首先从公益诉讼经历了顶层设计到试点探索,法律授权到试点推进,两高出台试点办法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终立法,确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主体地位,讲授了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发展和现状概况。其次,详细讲解了我区涉及国土资源领域中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及比例,并针对诉前检察建议如何整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如何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等进行了具体阐述。再次,就行政公益诉讼背景下国土部门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提出了几点建议。最后,将焦点回归到近期最高检、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从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国土建设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能够重塑执法环境、调整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视频会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今后国土资源部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民事行政部门承办国土类的公益诉讼案件指明了方向,是一次具有实践性的业务培训,为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素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