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头条新闻

李永君:合规改革 治病救企 更好服务保障祖国北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3-19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永君  新闻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字号: | |



《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9期刊登李永君署名文章《合规改革 治病救企 更好服务保障祖国北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一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化企业合规意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企业合规改革对出现违法犯罪的企业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要求其改错堵漏、建章立制,在确认无虞的情况下,给予从轻处罚,使其正常经营。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名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该项工作被自治区党委作为典型经验刊发全区,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摸透情况

争上一口气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结合大调研活动,相继走访一些基层单位,通过与分管领导交流、到基层单位走访、去工商联座谈,感到困难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不愿办、不会办、不敢办等方面。随着调研的深入,同时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办案多,有的地方少,这与主观努力有关,但也确实受客观条件限制,农牧区为主的地方企业较少,案源自然不足,又如一些工作细节不规范,这些都可以通过明确制度来解决。其中最棘手的,还是第三方评估团队的经费保障问题。这笔费用谁来出?从外省看,有财政支付的,有检察院与涉案企业共同承担的。从内蒙古看,主要有志愿服务、企业自担、工商联承担和检察机关托底等多种承担模式。我们认为,志愿服务不可持续,企业承担容易让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对象穿上同一条裤子,工商联、检察院没有这笔经费预算,支出不规范。在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上,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了专题汇报,并就经费保障问题提出“由政府财政支出为宜,可以将经费划拨到检察院或工商联,单设一个科目,规范使用”的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很快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相关经费列入自治区检察院部门预算。

上下齐心

顶上一股劲

问题清楚了,方向也就明确了。我们在2023年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了“十大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在全区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为此,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17项工作举措,各盟市、旗县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本地区、本院办案目标。在“统一行动”的引领下,全区三级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形成上下齐心攻坚克难的氛围。再好的蓝图,也要有很好的落实。为此,我们把扩大办案规模作为突破口,自治区检察院组成4个督导组,组织开展全区性督导。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赴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自治区院每月汇总各地办案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队”,对推进迟缓、问题严重而又提升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求检察长说明情况。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加强与工商联、金融办等部门沟通交流,探索合规案件在盟市范围内的统筹调剂、盟市院提级办理、激励案源丰富地区多办案等措施,拓展线索来源,提升覆盖范围。截至目前,办案类型已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拓展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

严把关口

划清一条线

对民营企业“网开一面”,是不是“法外开恩”、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平等”?对于这些疑问和顾虑,我们严把宽严相济这条红线,宽非无原则,严非不讲情理,当宽则宽、当严必严确保宽严得当,确保“带病”企业经过合规建设实现“司法康复”。为此坚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企业合规进口关。按照《内蒙古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适用企业范围和案件类型,进行逐条严格审查,坚决防止对不符合适用条件的涉企案件启动合规监管,避免因虚假合规逃避刑事制裁。2023年,依规不予批准适用涉企合规程序案件10起。二是严把第三方组织人员选任关。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对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等条件予以明确,并通过发布公告、材料审核、公示监督等10个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有利益关联人员参与监管,最大限度消除第三方人员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三是严把合规计划审查关。根据涉案企业的申请,检察机关采取调取材料、开展座谈和实地走访,对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开展社会调查,核实企业登记、公司章程、资产负债等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整改意愿,听取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对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的意见,确保企业合规可行性、必要性。四是严把合规整改验收关。通过实地走访企业、现场抽查企业整改台账、随机抽取企业人员访谈等方式,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时指导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确保整改“量体裁衣”,杜绝“虚假整改”“合规腐败”等问题。如,包头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某污染环境案中,组建由5名冶炼、生态环境等领域专家参加的第三方组织,先后20余次实地调研、排查问题、分析原因,与第三方组织多次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合规内容全部落地见效。

完善机制

筑好一堵墙

作为探索性工作,企业合规改革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筑好“防火墙”,严格审慎推进。为此,自治区检察院制发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审核流程指引》,联合自治区工商联、司法厅、财政厅等九家单位出台《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成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建立了管委会联席会议机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件从4月份的28.57%上升至12月份的72.22%。实行严格的分级把关、逐案审核制度,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层报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审核把关,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由盟市检察院严格把关。这些制度机制为企业合规工作顺利推进、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天道酬勤,成效初显。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4件,超过上年全年办案总量,名列全国第四位。至2023年5月底,全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4件,是上年办案量的2倍;至2023年6月底“破百”,达123件!2023年全年共办理234件,是2022年办案量的5倍。数据的背后,是更多令人欣喜的综合效益。一是挽救了一批涉罪企业。通过企业合规,在法律框架内放涉罪企业一条“生路”,让其改过自新、合规经营,从而让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不至于垮掉。去年共督促140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09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7名责任人员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异地合作,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直接责任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法院最终作出缓刑判决,确保了企业正常经营。

二是优化了市场环境。通过企业合规,涉案企业本身得到了教训,增强了合规守法经营的意识。对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再作为犯罪处理,减轻了对市场运行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警示了其他企业,防止问题再犯,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通辽某农牧公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经合规整改,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了,追加投资1亿余元扩大生产,带动新增就业150余人。该案受到最高检表扬,要求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三是稳定了民生就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与日俱增的形势下,通过企业合规,让企业存活下来,既保住了企业员工饭碗,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通过开展合规整改,不仅维护了近700户、2049名受损农户利益,而且保住了800余名员工的“饭碗”,《人民日报》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是促进了诉源治理。通过分析个案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从“治罪”转为“治理”。截至2023年底,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办案发现的煤炭、金融、机械、进出口贸易、环境资源、医疗、网络科技等领域的行业风险,共向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刘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对近三年来发生在煤炭矿山生产领域的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联合监管机关,组织辖区30余家矿山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表明,服务发展大局一要选好点,“挠到痒痒肉上”;二要真用力,不能浅尝辄止。看准了就要干,定下来就要落实,不要犹豫,不要畏难。只要是正事、好事,“头拱地”也要拿下来。指望天上掉馅儿饼,永远不会有那一天!当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的总体形势已经由实践创新型改革上升为中央部署型改革。2024年,我们要按照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在保规模、促规范上下功夫,多办彰显价值、扩大影响的高质效案件,推动在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适用,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贡献内蒙古检察智慧和力量。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