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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实现同堂培训

时间:2019-12-10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字号: | |

 

 

  2019年12月4日至12月7日,由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主办,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举办的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培训班在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圆满结束。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石磊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致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作了开班动员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出席了开班仪式。 

 

 

  集中组织来自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的200余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行联合培训,在我区尚属首次。这是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的背景下,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精神的重要举措。

 

  围绕形势任务 创新培训理念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上提出,“要联合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和司法厅开展联合培训,在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同时,有效提升专业能力”。作为牵头主办方,自治区检察院秉承“全区政法工作一盘棋”思路,紧密结合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从打破协作壁垒、推动破解瓶颈、补齐素能短板、强化协作配合的角度出发,深度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主动向自治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请示汇报,积极协调联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和司法厅,共同会商联合培训事宜,得到了自治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推动公检法司四家在思想上、行动上达成高度共识。 

   

  紧扣培训内容 强化精准施训 

   

  自治区检察院积极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和司法厅进行沟通协商,专门邀请了6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的司法和理论界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学者紧扣扫黑除恶司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授课。课程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监委、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办理涉黑恶案件最新四个文件解读;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与适用以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认定等。 

   

 

  培训综合采用了专题讲授、互动教学、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教学方式,培训期间,除安排实务讲授等互动为主的课堂教学外,专门利用两个晚上的时间,围绕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办案实践等内容,打破系统界限,学员混编分组,分别开展了案例分组研讨和办案经验交流。学员们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发表意见建议,加深了对理论、实务问题的理解。 

   

  培训务实管用 搭建交流平台 

 

  此次联合培训班上,公检法司四家学员“同上一堂课、同学一部法、同研一个案”,就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切磋交流,提升了办案能力、巩固了办案成果。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对此次联合培训点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三庭法官娄智文表示,同堂联合培训形式非常好,使大家对法律适用和证据裁判标准有了统一理解,有利于公检法司刑事诉讼主体进行深入有效的沟通交流,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武红霞表示,同堂联合培训课程设置紧凑、务实,在沿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外,穿插了案例研讨和办案交流,形式非常好。公检法司同仁们面对面交流,有利于多角度思考和推进司法实践,希望今后多多开展。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警大队刑警范俊博表示,同堂联合培训与日常扫黑除恶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在案例研讨中,不同的办案部门对同一案例作出了多角度分析,使我们在今后的侦查办案中可以更全面更准确地收集证据。 

 

 

  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律师敖乌云讲表示,同堂联合培训,让我提高了办案经验,开拓了办案思路,对公检法司办案工作多了一份理解,希望今后举办更多类似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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