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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举行升国旗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仪式中回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征程,抒发检察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爱国爱党敬业情怀。
清晨,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检察人员在机关办公楼前整齐列队,迎接升国旗这一神圣庄严时刻。
“检察长同志,升国旗仪式准备就绪,请指示!”国旗护卫队整队完毕,向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报告,接到“开始”指令后,国旗护卫队英姿挺拔、步伐铿锵,神情庄重地将五星红旗护送到旗台前。
五星红旗伴着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在晨风中冉冉升起,全体检察人员向国旗行注目礼,缅怀历史、积聚力量、凝聚共识,向祖国表达全体检察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展现检察机关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坚定决心,大力弘扬“忠诚、尚法、包容、坚韧”的内蒙古检察精神,以实际工作成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誓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美丽内蒙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