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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牵手中国政法大学 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

时间:2019-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6日,为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促进检察实践与高校教学深层互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成功签约中国政法大学,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并于当日举行了签约仪式和揭牌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和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为合作基地揭牌。

  常保国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乃龙宣读聘请李琪林等6人为专家委员会委员,聘请6人为实践导师的决定。

  常保国为受聘专家委员和实践导师代表颁发聘书。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马迎春,以及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主要负责人)和院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拥有丰富的法学教育资源和一流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建成后,先后为国家培养了约20万法治人才。

  常保国详细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特点、学科和学术情况,分析研判了司法体制改革后司法领域各项工作,总结了中国政法大学自成立以来为全国各领域输送人才情况。他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是中国政法大学在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阳光下执法、检务公开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更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学习培训是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在更多领域展开深层次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化中国建设进程。

  李琪林强调,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协议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深化检校共建、创新智慧借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面临新课题。如何顺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如何应对社会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如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如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这些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既迫切需要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也迫切需要创造性的实践佐证。

  李琪林指出,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向外部借力借智提升全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张军检察长重要要求,破解检察监督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更进一步的具体实践。高等院校是法学理论和法律人才的摇篮,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和主阵地。双方能够互相借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人才储备、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更为全面、深度、紧密的合作,在人员交流、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培训、信息共享等多层次多领域实现双赢共赢。

  李琪林表示,希望以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搭建起检察理论与实务结合的研究平台;服务检察工作的专家咨询平台;法律人才的培养平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提升平台,并以此次合作签约为开端,积极开展多层次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高层次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和检察理论研究走向深入,为法治中国、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

  据了解,未来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将通过举办高级研修班进修培训、共享同等学力课程网络学习课件、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合作、共同建设高端智库、互聘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兼职实践导师、开展教师挂职锻炼、组织学生实习等展开全方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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