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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与青城学子共叙法治情怀、青春梦想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9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琪林被聘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同学们首次讲授法治课。2019年9月,李琪林在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开讲秋季法治课时,与同学们相约,来年九月,请大家到自治区检察院走一走、看一看,再与大家共叙法治情怀、青春梦想。2020年9月,二中学子应约而来。

 

 

  从曾经的课堂讲授到现在的现场体验、从曾经的你讲我听到现在的互动交流、从曾经的法治进校园到现在检察院建起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提质升级,别开生面...... 

    

  9月8日,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26位学子来到自治区检察院,与他们的法治副校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通过观摩庭审、围坐交流等方式,共享了一场不同寻常的法治盛宴。 

 

  检察初体验 

 

 

  同学们来到自治区检察院后首先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近距离了解了检察机关面对面服务群众流程,体验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便民工作模式。随后参观了内蒙古检察史陈列馆,了解了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的成立、自治区检察署更名为自治区检察院,以及全区检察机关从1978年恢复重建到进入新时代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感受了几代内蒙古检察人薪火相传、持续奋斗的使命担当,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的检察初心。 

 

 

  揭开检察面纱 

 

 

  学生们来到内蒙古检察大数据中心后,开启了对法律职业、检察职业的浸入式体验之旅。大数据中心是一个集办案、指挥、交流、展示、宣传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应用服务中心,可以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大家通过案件办理与辅助办案系统初步了解了检察官的办案流程,切身感受了大数据与办案深度融合带来的便利。之后,大数据中心连线庭审现场,学生们观摩了一起公开审理刑事案件的庭审实况。检察官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向大家解读了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刑事诉讼程序、被告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讲解了检察官如何审查办案,精准适用法律以达到追诉、惩罚犯罪的目的等内容。 

 

  再结共建硕果 

 

 

  在自治区检察院青年活动室,李琪林与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校长王文梅共同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自此,以未检多功能法治教育厅、内蒙古检察史陈列馆、庭审实训课堂为依托的三点多面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启用。这也为检校共建再添硕果。今后,基地将惠及更多莘莘学子。头雁领航、勠力同心。全区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结合我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覆盖学校3100余所,服务师生家长170余万人。在“法治进校园”工作中,全区三级院检察长带头履职法治副校长,“走出去”“请进来”,以多种形式宣讲法治,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践行法治课堂承诺 

 

 

  围坐交流时,同学们心中的小问号终于有了出口,他们踊跃地向“李老师”提问:“您是如何看待法理情的关系?”“怎么界定正当防卫?”“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有可能下调吗?”“对冤假错案怎么处理?”“针对网络上存在的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法律怎么保护个人隐私?”“法律为什么不能成为更高的道德标准?”…… 

    

  李琪林、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迎春和在场的检察官凭借多年的学术积累、丰富的实务经历,从法理学、部门法再到社会伦理道德,直面当前存在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开诚布公、侃侃而谈。 

    

  法理情是相通的。法治应当是良法与善治的结合,在大的法律框架下,法理情应该是一致的……” 

    

  “近日,两高一部发布了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明显,有一些国家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调整,我国也在探讨,但这项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各方面的综合评估……” 

    

  “冤假错案原因很多,有错误理念、有法律认知、有办案人员素质问题,也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原因。但迟来的正义也还是正义。我们对造成冤假错案构成犯罪的就要追究……” 

    

  现场气氛热烈而活跃,同学们仔细聆听、认真记录,时而传出热烈的掌声,时而发出会心的笑声。交流将近90分钟,学子们意犹未尽。 

    

  活动最后,李琪林表示,新学期,新起点,新开始。活动中,看到同学们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我感受到了大家积极向上的朝气,也看到了国家未来的希望。今年以来,同学们和全国人民一样,都共同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兴则民族兴。同学们担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代表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坚力量。作为生活和成长在内蒙古的青年学子,你们无论将来在哪里,都有责任守护好祖国北疆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都有义务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我衷心地希望同学们在这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钻研,努力增长才干,锤炼高尚品格,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努力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才,在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贡献智慧力量! 

    

  这次法治体验活动效果怎么样? 

  老师和学生们最有发言权: 

 

  学生蒋思聪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真正从内心开始敬畏法律和法律精神。这次活动并不像死板的课堂教学,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实践,不止带给我们知识,更多的是一种体会,同样具有课堂效果。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更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我也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和法律文化,来丰富我的精神世界。 

    

  学生刘鸿德表示,这堂课不仅是一堂体验课,更是我们人生中的必修课,让我知道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掌握法律是我们青年人必备的技能。我们不能超越法律,不能越过底线,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希望我能做法治之光,为中国法治贡献一份力量。 

    

  二中教师赵建国表示,以前的法治教育都是在课堂上,或者停留在书本上,今天带着学生们坐在检察官旁边,听他们讲发生在身边的法律事,学生们的感受会更深一些,对于法律的了解也会更深刻一些,这种实践活动非常有意义。

 

 

  王文梅表示,这次体验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解决了同学们对法律认知的困惑。知法才能用法,希望能有更多学生走进检察院,与检察官进行交流,带着问号来,带着收获走,也希望同学们抓住宝贵的学习机会,增长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据了解,自治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经与校方协商,已经决定面向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高一年级开设法治选修课。法治选修课的增设,既是法治进校园的一种全新尝试,更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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