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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以党建引领 在疫情防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

时间:2020-03-16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党委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全面加强战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强化战时思想动员,吹响防控“集结号”。及时启动疫情防控战时党建模式,第一时间发布倡议书,号召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主动担当作为,模范践行自治区党委的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院党组工作部署,始终做到把疫情当命令,冲在前列、干在实处。积极组织各支部通过视频会议、微信以及检察内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抓实抓细。

 

 

  强化战时组织协调,打造队伍“先锋岗”。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参加社区防控的要求,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配合,主动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协助网格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动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120余人深入到社区疫情防控一线,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做好人员出入小区和车辆管控,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服务、健康状况监测等工作,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纪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战时纪律督查,增强队伍“执行力”。防控疫情“严”字当头,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机关纪委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其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结合不执行属地防控规定、拒不支持和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求受到法纪处理的负面案例,对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支持、配合、服从属地管理要求,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密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战时爱心传递,凝聚队伍“向心力”。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把爱心关怀传递给疫区人民。自治区检察院各支部437名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21660元,全区铁路检察机关155名党员及自治区检察院2名党员分别向湖北省慈善总会及其他慈善机构自愿捐款62600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在院机关开展“热血战‘疫’,为爱逆行”无偿献血活动,组织50名干警献血16500CC。关怀社区工作者,积极协调机关为社区送去防护物资,支持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战时宣传引导,提振队伍“精气神”。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宣传检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迹,通过树立身边榜样,引领和带动更多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建功奉献,鼓舞一线干警以榜样为标杆,始终保持冲锋陷阵的昂扬斗志,凝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张贴宣传标语,警示广大干警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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