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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内蒙古与山西两地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跨省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商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就两地检察机关互相移交的异地管辖案件办理进行了深入协商交流。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山西省大同市和忻州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一行六人参加会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主持会议,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自治区检察院和通辽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在会前会见了王文娅副检察长一行。
本次协商会议是内蒙古与山西两地检察机关落实冀晋蒙辽四省(区)检察机关保护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和高检院张雪樵副检察长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高检院跨省区异地指定管辖公益诉讼案件高质量办理的一次联合研讨。
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协商交流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联动及异地管辖办案事宜,并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双方分别就异地办理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就案件办理的争议点发表见解,并就下一步如何完善异地案件办理程序等达成了共识。
与会人员结合两地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实际,针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制度的实践与探索中存在的难题及应对的举措进行了充分研讨,行政公益诉讼管辖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行政公益诉讼中关键的一环,与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息息相关。两地检察机关期望可以通过本次跨省区异地管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异地管辖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案例范本。
王文娅一行还参观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文体馆、党建活动中心、检韵书苑、网呈会议室、大数据中心。
据悉,内蒙古、山西检察机关互相移交办理的异地管辖案件,是全国行政公益诉讼跨省区指定管辖的第一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