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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启幕。届时内蒙古3.7万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深入到各普查对象进行为期4个月的普查登记。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质量、服务活动,全面准备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近年来,特别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我国及内蒙古各类经济主体呈“井喷式”增长,特别是新经济、新产业不断涌现,生产与服务的整合不断加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些都需要通过一次经济普查来摸清其底数、构成和分布特征等新情况、新变化。通过本次经济普查,有利于摸清内蒙古的区情区力和新“家底”,为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动能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