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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11次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交流心得体会。会议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党组成员、副主任廉素,党组成员、秘书长施文学参加会议,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运用到新时代人大工作实践中,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