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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妇女网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2位全国三八红旗手、10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6个全国巾帼文明岗上榜,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2个集体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
跟随小编一起了解她们↓↓↓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
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兴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共有检察人员15人,其中女性10人,占比67%,长期以来,第一检察部女性检察人员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理申诉案件、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法律宣传等领域,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不断锤炼业务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第一检察部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行谋划与推进,坚持打击和帮教融合,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运用“检察+N”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与县妇联积极合作,共同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关心关爱困境、留守儿童。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帮助受害女性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近年来救助妇女11人,未成年女童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24.3万元,并深入社区、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女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
满洲里市检察院妇委会于2024年3月与满洲里市妇联共建巾帼护航12338检察服务站,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与四大检察业务融合,服务站成立至今,开展了刑事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被家暴妇女支出起诉、妇女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支持起诉、妇女就业歧视检察公益诉讼、残疾妇女帮扶、法律咨询和服务等,制作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服务卡,做法和成效被《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内蒙古草原之声》刊发;《完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获2024年度中国女检察官优秀检察理论研究三等奖。妇委会成员中,少数民族占一定比例,她们深入牧区、嘎查,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法治宣传工作,获得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荣誉称号。5人所在的部门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人入选全区检察业务专家,3人被评为全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