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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至16日,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举办全区巡回检察专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关要求和应勇检察长在我区调研指导讲话精神,推进建立“派驻+巡回+科技”监督体制,针对性解决有关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佳玫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勉励学员要珍惜这次脱产培训的难得机会,静心学习,潜心思考,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并对持续抓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调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做优做强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中强化侦查思维和办案思维,注重证据收集固定,突出检察重点,探索数据赋能;二是持续推进新型派驻检察,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和推进派驻检察的通知和意见,夯实派驻职责,形成驻巡合力;三是推动日常监督提质增效,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科学认识数据指标的指导作用,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是抓实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持续开展被监管人死亡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五是补齐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短板弱项,努力提高文章质量,注重案例培育和撰写,积极报送优质信息材料。
本次培训课程以三大巡回检察工作有关内容为主线,涵盖数字检察、派驻检察、巡回检察中职务犯罪线索发现以及检察文书制作等内容,既有全国知名检察业务专家的精心讲授,也有区内一线业务专家的面对面教学。通过培训,全体学员进一步拓宽了工作视野,更新了工作理念,提升了综合能力,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派驻和巡回检察工作能力、加快推进数字赋能刑事执行检察、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保障。
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来自全区15个盟市地区院的100名学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