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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自治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为牵引,以“力争上游、确保中游、防止下游”为目标,以“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为步骤,深入实施“六大统一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奋力创造与“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全区检察工作展现新面貌。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81099件,办案规模同比上升44.7%。办案质效进步明显,86.4%的指标同比向好。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在推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

全力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33人。依法助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配合制约,审查起诉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人,提前介入230件,退回补充调查23人次,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过硬。积极参与金融、国企、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促进行业治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351人。突出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145人。围绕矿山安全生产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深化诉源治理,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560件,推动多发问题源头防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区检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3个。开展“法润边疆·法治同行”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把法律惠民产品送达城乡牧区千家万户。



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4件,是2022年办案量的5倍。督促140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09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7名责任人员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有效避免了“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员工、减少一项税源”情况的发生。该项工作被自治区党委作为典型经验刊发全区,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开展“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出台19条措施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组织23个沿边口岸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形成法治合力,助力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保护“老字号”“蒙字标”。



着力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路,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构建起生态保护区域协同共治新格局。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开展“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着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治理难题。乌海、巴彦淖尔等沿黄检察机关合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办理涉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76件,绝不让“母亲河”成为“唐僧肉”。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开展“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草原保护案件380件,督促恢复草原7.38万亩。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主场,开展“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专项监督荒漠化防治、水资源保护、矿山治理、黑土地保护,加强黑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在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体现检察温度

全心护卫百姓身边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公益诉讼案件889件,同比上升137.5%。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督餐饮、药店有序经营。深化“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诈犯罪477人、帮信犯罪4072人,同比分别上升105.6%和43.8%。积极介入缅甸遣返人员涉电诈案件,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包的“无形黑手”。



用心纾解民间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带着为民感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4983件涉法涉检信访均实现“案结事了”。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250件,有理没理让大家评判。深入开展“促进民事和解,助推诉源治理”专项活动,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促进和解705件。



热心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关注刑事案件被害人疾苦,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社会募集慈善救助金636万元,发放救助金2270万元。坚决维护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7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25名。与妇联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起诉养老诈骗犯罪76人,追赃挽损308万元,被评为全区“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帮助追回“血汗钱”4107万元,努力让打工人不再烦“薪”忧“酬”。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起诉822人,同比上升31.9%。对问题少年不放纵,起诉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640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492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系统梳理当地近3年未成年人涉嫌电诈犯罪案件,建立“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督促关停1095个异常高风险电话账户,捣毁2个电诈犯罪窝点,极大降低了在校学生陷入电诈的风险。

三、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中恪尽法定职责

解决“三高两低”,刑事检察稳中有进。聚焦无罪判决率、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撤回起诉率高,监督立案率、抗诉采纳率低等影响刑事案件质效的突出问题,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严把刑事案件监督关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340人、不起诉2439人,同比分别上升60%和18.8%,“三高”增量有效遏制。联合公安厅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同比分别上升248.3%和30.2%;做实刑事审判监督,法院抗诉采纳率同比增加21.9个百分点,“两低”状况明显改善。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98人。对18个监狱、67个看守所、89个社区矫正机构、803个司法所开展新一轮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强化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75人,同比上升74.4%,让亵渎法律的执法者受到应有惩罚。



解决“三低两少”,民事检察进步明显。聚焦民事裁判监督率、提抗案件采纳率、抗诉改变率低,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和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少等问题,开展“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监督精准度持续提升。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56件,同比上升3%。开展“强化涉企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30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监督“假官司”173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10件,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注重深层监督,行政检察质效更优。开展“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均作改变。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353件,同比上升138.5%,力促案结事了。与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工作办法,督促及时吊销交通肇事罪被不起诉人驾驶证,防止“马路杀手”继续开车上路。



注重精准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增量提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19件,同比上升35.7%。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456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检察建议未落实的,提起诉讼116件,均得到裁判支持。积极探索修复受损生态新路径,阿尔山市等地尝试“检察+碳汇”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让碳汇增量、生态增绿。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力度,立案80件,助力北疆文化建设。

四、以更大力度推进队伍建设,在持续提升素质能力中锤炼检察铁军

抓实主题教育强化对党忠诚。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培训“第一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完成好两件大事当中,调研报告《一个“小院大作为”的好典型》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检察院里的“扫地僧”》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竞相转发。把主题教育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加快推进铁路检察机关改革,自今年元旦实行新的办案管辖。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手段单一等9个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高考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检查等9项“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全部办结,“服务基层5条措施”等贴心举措得到基层点赞叫好。



补齐素能短板提升战斗力。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抓实全员、全科、全年“三全式”培训,使全体人员都接受培训,使各项业务都得到培训,使内蒙古检察官学院全年饱和开展培训。推行真案、真庭、真人“三真式”实训,通过组织“示范庭”观摩、师傅带徒弟、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培训的参与度、现场感和随时性。实施“学历层次提升”计划,激励“读博”,鼓励“读硕”。加强干部交流锻炼,法检两院互派挂职96人,系统内上下挂职锻炼63人,检察队伍的整体实力明显提升。



完善检察管理激励担当实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用政治标准检视业务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打造“系统集成提升工程”,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主动靠前做好干部协管,推动盟市、基层院领导班子年轻化、专业化。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合理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业务竞赛获奖人员优先入额机制,树起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倒逼检察官高质效办案。配合开展政治督察,深刻剖析问题、全力整改提升。集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持续传导从严管党治检压力,严肃处理17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强化支撑保障力促提档升级。开展“决策能力提升工程”,更为科学、理性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立刑事、民事两个院级检察官联席会,举办首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积极打造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品牌。实施“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建成法律监督模型175个,监督成案4500多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高度重视文化润检,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推出检察文化建设“十项举措”,“内蒙古检察”抖音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邀请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700余人次,高质效办结意见建议423件。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根源、厘清原因、总结教训。把检察大门向社会敞开,邀请律师参与接访152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134件次,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经过努力,全区检察人员的激情之火点燃了,担当实干的劲头激发了,各项工作呈现大好势头。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力度、监督质量、案件效果的主要数据全面提升,4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8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授予“标兵”“能手”“专家”称号,获奖层级和数量创历史之最;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等3个集体,杨丽琴、孙凯等6名个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自治区检察院被命名为“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回望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自治区党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工作进步明显,短板也不可忽视。一是检察办案理念与新的发展要求不完全适应,客观公正立场树得不牢,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实效性还需提升,服务保障、跟进落实两件大事的检察举措还不够精准。三是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要久久为功。四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慢、粗、虚”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为基本遵循,聚焦两件大事,紧盯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做实检察服务举措,以实干担当为我区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把准方向,让检察工作走对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培训,进一步做实讲政治与讲法治、抓党建与抓业务的有机融合,把理论清醒、政治坚定和履职有力贯通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思路举措,实打实地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紧跟节奏,让服务大局踩准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六个工程”,继续扎实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实化生态检察协作,全力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促进信访法治化。

三是尽好本职,让监督办案见大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从实体、程序、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练好内功,让检察队伍更给力。把素质能力提升作为一号工程,让检察队伍不断更新、充电。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推动全区检察工作理性发展。抓实“北疆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凝聚力量,鼓舞干劲。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把严管厚爱落实落细。

各位代表,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检察机关肩负更重责任。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内蒙古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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