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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分别表彰了38个“全国模范检察院”、59名“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并为105个先进集体、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3个集体、6名个人分别受到表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杨丽琴、孙凯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荣获集体一等功,景南南、田红梅、刘慧慧、田河荣获个人一等功。
全国模范检察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
“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杨丽琴(女)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孙 凯(女)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集体一等功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个人一等功
景南南(女)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田红梅(女,蒙古族)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刘慧慧(女)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 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