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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举行检务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
时间:2014-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务公开推进会现场

 

   

   

 

  

内蒙古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11月11日,内蒙古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自治区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及有关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盟市分院检察长、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两个试点院汇报了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马永胜检察长充分肯定了两个试点院在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检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在“硬件”建设方面,就是加强检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各地不仅要有资金,更要有智慧,深入推进案管大厅、接访大厅和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在“软件”方面,重点放在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上,特别是法律文书的公开,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建设检务公开审查把关机制、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检务公开风险评估机制和涉检舆情应对机制、检务公开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检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随后,与会人员到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和回民区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考察与交流。

  代表们参观的第一站,和林格尔县检察院派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检察室,这也是呼和浩特市第一家进驻大型企业园区的检察室。该监察室位于云计算企业总部大楼内,建筑面积200平米。和林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与派驻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检察室办公区相毗邻,于今年9月建成使用。

  教育基地以“中国云谷,激浊扬清“为主题,配备专职讲解员和电教化设备,运用图文声像、场景模拟等形式,宣传党的反腐败政策、普及法律知识、警示预防职务犯罪。展厅呈环形立体开放式,中央平台设置检察廉政文化浮雕墙,四周分立寓意“国之四维”的廉政柱,四个展区分为“高瞻远瞩、拒腐防变”,“正气扬清、造福一方”,“剖析贪腐、警钟长鸣”,“廉花飘香、成果斐然”四个部分。展厅与长廊连接处设有环绕立体播放厅,播放检察职能宣传片,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片等检务公开内容。

  警示教育基地的建立,为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提供了重要载体。据了解,建成后的警示教育基地主要面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群体参观。另外,对于换届选举候选人新提拔干部、新录用公务人员等进行重点教育,教育基地还将在重要节假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向社会各界开放。

  代表们随后参观了和林检察院阳光检察·检务公开大厅”,带给人们更多温暖与亲民的感觉。

  在中央大厅入口左侧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为来访的残障人士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进入中央大厅之后可以看到,大厅内设有信访接待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区、案件受理区、信息查询区,案卷材料保管区、赃物证物保管区六个功能区域。

  “让人民群众在迈进检务公开大厅的第一步,就感受到阳光检察带来的温暖。”和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晓霞介绍。

  大厅为实现检务公开,配备了五块多媒体显示器,首先是中央大厅的左右两侧共悬挂了四台大屏幕显示器,分属宣传部门、控申部门、案管部门,各部门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部门设置、办案流程、来访指南等。

  “以一种‘门常开’的姿态主动向人民群众作自我介绍,让来访者能够在短时间内,清晰、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一步到位的实现司法诉求。”李晓霞说,检务公开大厅的设计使用,始终秉承零距离、一站式、高效透明、亲民便民的服务理念,注重每一个细节,目的是通过最简洁高效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和透明。

  在回民区检察院阳光检务·检务公开大厅,记者看到在中央大厅还设有几台触摸屏,这是实现案件信息查询的设备。

  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给代表们进行了信息查询的操作演示,轻轻一触,显示屏上相关信息便一目了然。

  来访者可以直接在触摸屏上查询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具体案件有关的来访人员经过核实身份、填写《案件查询申请表》后,由工作人员在后台为其生成查询码,便可以在触摸屏上查询到自己所需要查询的案件程序性信息。“这个律师资格查询系统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属于回民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工作人员介绍。

  探索检务公开的新途径,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创新思维,大胆实践。“从过去的检察职能、检察制度的公开,到现在的执法信息、法律文书的公开,从传统方式的公开到信息化新媒体的公开,这是显著的变化。”内蒙古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目前,内蒙古检察机关已初步形成由“一网”(即门户网站)、两微(即微博、微信)共同构成的新媒体立体宣传新格局。手机新闻客户端正在筹建中。新媒体已经成为网民了解检察工作、反映诉求、监督检察机关的重要窗口,也进一步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据了解,今年年初,自治区检察院就将检务公开列为今年的四项改革任务之首,相继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方案》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项目清单和工作进度表》,要求全区检察机关遵循“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与“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宗旨,在做好现有各项检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从2015年1月1日起,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工作将按照新的规范全面运行。